(以下問題節錄自扎根聖經系列:創世記)

Q: 請就你對聖經與基督信仰的認識,分享聖經前十一章的四先期:創造、墮落、洪水、分散的重要意義。
A: 參考答案:說明宇宙萬物的起源,提供人存在的價值與目的。人是神造的,神要人與祂有親近的關係。人的生命是神所「設計」的,也是神所賦予的。它解釋自然律的起源,也說明遽變的原因。它記錄罪的進入、死的開始、其後果與救恩的需要。人悖逆神,陷在罪中,需要神的救贖。人必須要信賴神,才有前途。人的頑劣性情會遭致咒詛,但信心與敬虔的行動將引致祝福。憑信心相信神的計劃是最好的。儘管人無法明瞭神的作為,但人仍可以相信神,與神親近;儘管人無法證實神的創造,但自然界的被造之物和人心對神的渴慕,都充滿神創造的證據。

Q: 在信仰上接受「起初,神創造天地」的事實,有甚麼意義(第一章)?
A: 參考答案:這表示相信(1)有一位神的存在,祂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,世界是從祂而來的,否定了無神論、多神論、泛神論、宿命論、進化論、唯物論;(2)神有無窮的能力,祂超過一切。祂以大能創造,證明祂是神;(3)神所造的都是美好的,祂為人預備需用的一切;(4)人的生命是神所賜的,有神賦予的目的和意義。

Q: 神創造的最高潮是造人,神如何造人?神造人的目的與義意何在(1:26-31)?
A: 參考答案:人是神的精心傑作,絕不是演化而來的。神造人是照著自己的形像,按著自己的樣式造人。人的生命氣息、本質特性,都是從神來的。神造人的主要目的是要表彰出祂對人的愛的關係,並賦予人管理祂的創造的責任。人在神眼中是極珍貴和有價值的。

Q: 人的組成有「靈」的成份,什麼是「靈」(2:7)?
A: 參考答案:當神造人時,祂吹了一口氣給人,人就有了神的靈。靈是從神而來的特質,人使用靈與神相交。靈並非只是一股能量,而是有個性的、有位格的。這靈只有人才有,除了人之外,其他的受造物,包括動物、植物、星月、土地、山川,岩石都沒有。人的靈可以經由情感、思想,和意志的形式表現出來。

Q: 神為何要將分別善惡樹放在園中?果子為何不可吃?帶來死的後果是因為果子有毒或其他原因(2:16)?
A: 參考答案:在一個美好的環境中,神也給人界限,神要試驗人的順服。「你不可吃」,沒有其他的原因,只因為是神的吩咐,果子並沒有毒或其他特別之處。神期望人在沒有任何的解釋之下,就信靠順服祂的指示。沒有選擇的順服,不是真正的順服。神給人意志,希望人正確地運用,人可用自由意志去選擇是否順從。人不聽從神,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,就造成神與人之間關係的破裂,因而產生肉體與靈性二方面的死亡。

Q: 神設立了婚姻制度,使人生不至孤單,除此之外,還有其他的目的嗎?根據2:24,25,你能找出幾個婚姻的原則嗎?
A: 參考答案:神賜福給人、使人有一個相知、相愛、相守的伴侶,讓人在婚姻中能攜手負起神所託付予人的「治理這地」、「生養後嗣」、「彼此幫助」、「榮耀上帝」的尊貴責任。可見婚姻的制度是何等的偉大、神聖!婚姻的三個原則:(1)人要離開父母,建立起以男女夫妻為主的家庭;(2)彼此要愛對方勝於一切,負起責任;(3)婚姻中親密的性關係,是彼此所獨有的。

Q: 萬物起源的五種學說,各有何區別?
(一)自然進化論(Atheistic Evolution)
認為宇宙萬物的存在與現況是自然演化而來的。大部份不信神的科學家與少部份持自然神論的科學家也持此論。此觀點是以人為中心,不需要認同神的存在,自認可以解釋萬物的不同與存在。此觀點的基本困難是根本不能解釋萬物的起源,無法闡釋生命的開始,對物質的複雜變化也只能給予「突變」和「巧合」的表面解釋,又忽視人心共有的那對創造主的渴慕。
評估:此學說建立於無法證實的假設,完全否定神的存在與啟示,找不到可靠的歷史證據,在統計學上幾乎不可能。靠突變而來的進化,也被證實不能產生新的「種類」。
(二)神導進化論(Theistic Evolution)
認為宇宙萬物的存在與現況是在神的引導之下自然演化而來的。少部份科學家與一些輕視聖經權威的神學家持此論。此觀點為了要配合某些科學家的理論,而妥協聖經的證據與權威。以為可以在自然論的前提下,解釋神的作為。此觀點的問題是先假定進化論是對的,憑主觀定義與解釋「神導」與其現象,但其理論與進化論卻相衝突。
評估:此觀點忽略進化論與聖經的基本主張,一廂情願地想要討好衝突的兩個立場,最後導致失去聖經信仰的根基。
(三)漸進創造論(Progressive Creation)
認為宇宙萬物是在神的掌管下,經過一段長時間被造出的。不少重視聖經權威的神學家受到某些科學家理論的影響而持此論。此觀點的出發點,是想要提供基於進化論的科學理論與聖經啟示之間和諧的詮釋,因而將「日」解釋成「時期」。即使認為科學與聖經研究都仍有可發展的餘地,但科學的發現與聖經所啟示的創造次序有多處衝突,且「死」變成在人墮落之前就已進入世界,這與神的話衝突。
評估:此觀點雖然重視經文的啟示,但解釋上牽就於某些科學的見解,而離開解經的基本原則。主觀地將「日」解釋成「時期」是沒有解經根據的。
(四)間隔論(The Gap Theory)
認為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與第二節之間有一段極長的時間間隔,在此間隔中,原有的創造遭破壞,之後神才再展開地球上的創造,所以也稱「重造論」。上個世紀許多重視聖經權威的信徒與神學家持此論。此觀點的優點是以聖經的啟示為決定因素,解經立場也合理,使得宇宙與地質的表面年齡,不與創造的記錄衝突,並可以解釋撒但的被造與墮落。此觀點的問題在於「間隔」的解釋雖很有創意,但聖經一直都暗示只有一次的創造。文法的解釋上,不能將連接在第一節之後的第二節的附屬子句分開,又插入一個「間隔」。況且,第二節希伯來文的「地是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」的「是」是表示一個「狀態」,不應翻譯為「變成」。
評估:此觀點雖然極尊重經文的啟示原則,但立場仍與進化理論衝突,解經證據也不夠嚴謹。
(五)六日創造論(Six Day Creationism)
認為宇宙萬物是根據創世記第一章所記,在六個二十四小時的「日」被造的。許多重視聖經權威的科學家、信徒與神學家持此論點。此觀點的優點是以聖經的啟示為決定因素,有嚴謹的解經立場,使用最合理的解經方式。此觀點受到的責難,是某些科學家認為宇宙與地球的表面年齡應該是有億萬年,需要憑信心才能接受此觀點。
評估:此觀點雖然與某些科學理論衝突,但採用尊重經文的啟示的原則與穩妥的解經方法。此觀點堅持神可以創造有「表面年齡」的受造物,是完全合理而且是可信的。
註:上文參考Dr. Thomas Constable未出版的《聖經注釋講義寫成》。

一般信徒和解經家可能是想堅信聖經,但不知道所謂「億萬年」並非科學事實,以致有以上不同看法。「億萬年」乃是藉助不能證實的假設而得的,並無科學證據。其實依照人類文明的記載與傳說,以及不少科學的計算法所得的推論都只是數千年,而非億萬年。

Q: 如何解釋創世記第一章的「日」?
A: 基督徒對創世記第一章所記載的六日創造的「日」,除了指二十四小時,地球自轉一周的一「日」外,還有數種不同的解釋。常見的有:(一)以千年為一日的「日」(The day-age or geologic day theory):這是以寓意的方式解經,認為「日」是指一長段的時間。他們因為認為神不可能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時有如此多的創造,又認同某些科學家的資料,顯示出宇宙有極長久的「年齡」,所以必須將「日」解釋成一長段時期。主張神導進化論與漸進創造論的人通常接受這個解釋;(二)啟示創造的「日」(The revelatory day theory):認為神是用六日的時間,來啟示祂的創造過程,而不是用六日來創造。
      若以一般正常的文意來解經,堅信聖經的啟示與無誤,神應該是用六個二十四小時,亦即有晚上有早晨的「日」來創造。理由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每日都「有晚上、有早晨」,為「日」加上進一層的定義。一「日」若是指一段漫長的時期,那「有晚上、有早晨」將如何解釋呢?如果這漫長時期分成晚上與早晨兩段時期,那地上的植物就不能有光合作用,動物的習性也必與現在的不同。創世記1:5「頭一日」實為「一日」,在此神給了「一日」的定義。何謂「一日」?「有晚上(單數),有早晨(單數)」為「一日」。因此,有一個晚上、一個早晨,就為一日。再者,這一日的時間是不能更改的,「耶和華如此說:『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,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,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…』」(耶33:20,21)。
       二、按希伯來文的文法,「日yom」若包含序數的意思(「第」幾日),都是有約束性的,只能用在確定的二十四小時的日,而不能將之一般化或寓意化。
       三、在出埃及記中摩西明明地說:「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、和其中的萬物」(出20:11; 31:17)。出於同一作者,在相同時期寫成的創世記與出埃及記的「日」的用法應該是前後一致的。
      四、創造萬物的次序,無法支持長時期的論點。神的創造只用了六日,第七日神安息了一切的工。因為過程的時間長短對神不是問題,神可以創造成熟的個體,就如亞當與夏娃被造時就已經是成熟的個體。神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,因為出於神的話,沒有一句不帶著能力的。神的話安定在天,直到永遠。我們篤信神的話,也可忠於科學的事實,無需向某些科學家的意見和理論妥協。
      五、支持「一日」是個漫長時期,是根據某些「化石」年齡(當然這些年齡是根據某些假設而得)。化石是死了的生物,因此必須接受生物死了億萬年才有亞當出現的說法。因此也要相信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」是全錯的;同時也不能接受「罪是由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」。但救恩乃是針對罪:人的自作主張帶來罪(不理想),罪的工價乃是死(不理想就必死,如:不理想的球,愈跳愈低,至終停了、死了)。創造主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,為我們死,承擔了「不理想」的後果,然後勝過死亡,從死裏復活,因此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,這就是救恩!如果死與罪無關,則耶穌的死也沒意義。慎之!
      因為「長時期」是根據進化論的時間計算法,相信一「日」是一個漫長時期者,因此也常接受進化論的「猿人」學說,假設有一些身體與我們一樣,但沒有「靈」的「人」。
      有些人以為動物之死有異於人之死,認為動物億萬年之前已有死亡,人犯罪只帶來人的死亡。但請看羅馬書8:19-22,和使徒行傳3:21「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」,一切受造之物在敗壞的轄制下,乃因人的罪。當人犯罪時,地被咒詛(創3:17),因此一切與地有關的都在咒詛之下。「死既是因一人而來,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。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,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」(林前15:21,22)。

Q: 可以推算地球的年齡嗎?地球被造到現在大概有幾年?
A: 創世的時間離現在有多久?大約是主前數千至一萬多年之間(「年輕的地球」Young Earth),但絕不是如同有些學說與世俗慣稱的億萬年(「年老的地球」Old Earth)。
      約四百年前曾有一個愛爾蘭的主教Ussher根據以色列的族譜來推算創世的時間。他的結論是主前4004年。但到了十八世紀中期,已有超過二百個不同的計算,創世的時間被推算在主前3483至6984年之間。這些計算,基本上是認定聖經中的族譜是完全,且沒有遺漏的,但這個假設並不完全正確。因為希伯來文的「誰生誰」,「誰的兒子」並不一定只指隔代的「父親與兒子」,也包含相隔數代的「祖先與子孫」。所以甚難推算確定的時間。
      許多福音派人士,包括筆者,相信「年輕的地球」的看法。主要的原因有二:

      (一)神不僅可以,也的確創造了「成熟」,帶有「表面年齡」的創造物。也就是說,許多受造物在被造的那一霎那,若用科學的測量,就已經會顯出科學界所定義的千年、萬年,或億萬年的「表面年齡」;

      (二)聖經的族譜雖然並不完全是「父親生兒子」的隔代記載,但創世記第五章與第十一章(誰「幾歲」生誰),歷代志第一章,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譜,既使不是完全的記載,也應該是非常接近完全。就算我們無法準確計算出創造的年代,但年老的地球的理論也不值得相信。
      此爭論的前題具有決定性的影響。你要把科學家的見解放在聖經之上,或是把聖經放在科學家的見解之上。前者要求釋經要配合科學家的理論。而當科學家理論有新的發現,必須更改的時候,又變成要改變對聖經的解釋。這是不對的。
      當然,人對神的信靠順服,遠比以上的爭辯來得重要。我們可以完全確信,我們所敬拜的神是從無變有,滿有公義、慈愛、信實的造物主。祂要與人建立美好的關係,並要人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祂。人是從祂而來、為祂而活,終要回祂那裏。「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」(太4:4)。「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」(15:6)。

Q: 神明確地說要用洪水來施行全面的審判和毀滅,經文也描述水勢極其浩大。洪水淹沒全球有可能嗎?
A: 參考答案:有可能,而且是全地性的淹沒。洪水從天上(天上的窗戶)與地下(大淵的泉源)雙管齊來,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(7:11,12)。全地都氾濫,不只是部份而已。「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,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。水勢比山高過十五肘,山嶺都淹沒了。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,就是飛鳥、牲畜、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,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;凡在旱地上、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;凡地上各類的活物,連人帶牲畜、昆蟲,以及空中的飛鳥,都從地上除滅了,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裏的」(7:19-23)。飛鳥是可以很快飛到幾千哩之外,找活路的,若所有的飛鳥也都死了,那洪水淹蓋的範圍一定是全地性的。若不是全面性的,也就沒有造方舟的必要,一百二十年早就可以遷離災區,神也可以叫生物遷移。神要滅盡一切祂所創造的在地上有血肉、有氣息的活物,除了在方舟裏的。

Q: 對挪亞洪水的範圍有哪兩種不同看法?
一、地區性的洪水:挪亞洪水只淹沒當時有人的地方,而不是全球性的。這種看法的理由是因為與近代的科學學說與推算衝突,因此某些科學家認為不可能是全球性的洪水。然而我們要思想的是,科學家的發現與解釋足以使我們懷疑聖經的準確與權威嗎?當然不!事實上全球的水成岩豈不是一有力見證嗎?
二、全球性的洪水:挪亞洪水淹沒整個地球。

支持理由基本上是聖經的證據,詳列如下:
- 洪水的目的是要滅絕世上全部的人、走獸、昆蟲、飛鳥(6:5-7, 11-13)。
- 方舟外的各樣活物,包括人、牲畜、昆蟲、飛鳥,「都」從地上除滅了(7:4,21-24)。
- 方舟的大容量,與其被建造的目的(6:14-16)。
- 天下的高山全都淹沒了(7:19,20)。
- 水從天降下,並由地湧出,水量無法估計(7:11,20; 8:2)。
- 洪水持續的長時間(7:11; 8:14),且需七個月才全部退去(7:24)。
- 洪水退去後,方舟停在亞拉臘山(8:4)。亞拉臘山附近都是一萬英呎以上的高山。
- 神應許不再有全面毀滅性的洪水,但挪亞洪水之後,仍有許多地區性的洪水(9:12-17)。
- 經文的一致性,「凡、都」字的重複出現(6:17-21; 7:19,21-23)。
- 因為聖經其他經文引用挪亞洪水,都是用來做全面性的審判的例證(太24:36-39; 路17:26-27; 彼後3:6)。
- 若只是地區性的洪水,挪亞與其他人大可有足夠的時間(一百二十年建方舟的時間),遠離將局部氾濫的地區,而存活性命。

Q: 什麼是「科學均變論scientific uniformitarianism」?此理論可以用來估計地球的年齡嗎?
A: 科學界對地球的狀態與改變多採「科學均變論scientific uniformitarianism」的看法。認為萬物的變化,自創造以來就是平均且有規則的,與我們目前可以觀察到的現象類似。然而,均變論的假設有其基本的錯誤,按照均變論所得的數據與結論也不見得可靠。地質學家用來推測岩石、化石的年齡,乃是根據同類物質目前可測得的數據為基準。主張均變論的科學家,通常不能,或很難接受全球性的挪亞洪水的發生。他們認為地球的年齡應該是幾千億萬年。
      曾經有人推算需要多少的水,才可能將現在的地球整個淹沒(包括喜馬拉雅山)。推算的結果,他們認為挪亞洪水時,絕不可能有如此多的水出現。但這個觀點有幾個大問題:(一)他們基本上是以均變論的觀點,持定當時的地形基本上是與目前的地形相似,否定有地形突變,或重大災變。然而豈不知,高山與深淵或許是在挪亞洪水之時或之後才形成的,例如:詩104:7,8「你的斥責一發,水便奔逃。你的雷聲一發,水便奔流,諸山升上,諸谷沉下」;(二)挪亞洪水的時候,很可能有地殼與大氣層的破裂;(三)淹沒地球的水量或許可以大致估計,但當時降下與湧出的水量卻無法估計。
      近幾十年來,越來越多科學家,找到地形突變的證據,因而興起地形突變的學說(cataclysm)。他們認為地球一定曾經發生過一次或多次的地形突變。最有名的是1961年由水利科學家Dr. Henry Morris和舊約學者Dr. John Whitcomb合作提出的看法。在他們的書中《The Genesis Flood》,認為洪水之前的地球的周圍,有一個類似大氣層,但含有大量水蒸氣的保護層。他們認為正是這個保護層擋住使人老化的輻射線,所以洪水之前的人的壽命較長。洪水發生的時候,這個含大量水蒸氣的保護層破裂,因而降下大量的水。加上深淵所湧出水,造成地形的改變,形成深淵、高山。乾地也因地殼破裂的緣故被分開成數大塊,以及許多的島嶼。
      之後,有人提出星球碰撞地球的「災難突變說」,來解釋化石與岩石地形的形成。這些學說目前雖不能被確定,但對我們明白地球的情形有不少幫助,或許也可以增加一些聖經記載是正確的證據,這是科學的助益。

Q: 新約聖經如何支持創造論?
A: 不信神的科學家對聖經充滿敵意,特別是創世記。然而,經常改變的科學理論根本無法解釋聖經,神的話不需要牽就於科學家的意見。篤信聖經無誤,且相信聖經完全是神所默示的信神者,可以根據嚴謹的解經學對聖經的記載有正確的解釋。
      創造是既定的事實,是無法重複發生的,創造的事實只能經由創造主直接宣告才能確定,因為只有祂自己是「目擊者」,是唯一的「證人」。聖經記載的真實性是連貫一致的,如果你相信耶穌基督是神,為你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,死而復活,那你也可以憑信心完全相信創造的事實。主耶穌也親自保證並堅定創造的事實,因為耶穌基督是神,祂親自參與創造。
      創世記前十一章的記載,是確實發生的歷史事實,我們無法將其中的記載如同一些不信者,將之解釋成「傳說」或「寓言」。新約聖經完全支持創世記中的所有記載,認定為不容置疑的歷史事實。下列是支持創造的一些新約經文:
- 這是要應驗先知的話,說:我要開口用比喻,把創世以來所隱藏的事發明出來(太13:35)。
- 耶穌回答說:那起初造人的,是造男造女(太19:4)。
- 因為在那些日子必有災難,自從神創造萬物直到如今,並沒有這樣的災難,後來也必沒有(可13:19)。
-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;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(約1:3)。
- 他們聽見了,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說:主啊,你是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萬物的(徒4:24),
- 諸君,為甚麼做這事呢?我們也是人,性情和你們一樣!我們傳福音給你們,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,歸向那創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(徒14:15)。
- 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,住在全地上,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(徒17:26)。
- 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(羅1:20)。
-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奉那造物的主。主乃是可稱頌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(羅1:25)!
-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,也在他的權下。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(羅5:14)。
- 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(羅5:17)?
-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,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(林前15:21)。
- 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,已經照在我們心裏,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,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(林後4:6)。
- 起初,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,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。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,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(林前11:8,9)。
- 又使眾人都明白,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,是如何安排的(弗3:9),
- 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,無論是天上的、地上的、能看見的、不能看見的,或是有位的、主治的、執政的、掌權的,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,又是為他造的(西1:16)。
-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,後造的是夏娃;且不是亞當被引誘,乃是女人被引誘,陷在罪裏(提前2:13,14)。
- 他們故意忘記,從太古憑神的命有了天,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。故此,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(彼後3:5,6)。
- 又說:主啊,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,天也是你手所造的(來1:10)。
- 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、為父的,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(雅3:9)。
- 我們因著信,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,這樣,所看見的,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(來11:3)。
- 我們的主,我們的神,你是配得榮耀、尊貴、權柄的,因為你創造了萬物,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(啟4:11)。
- 指著那創造天和天上之物,地和地上之物,海和海中之物,直活到永永遠遠的,起誓說:「不再有時日了!」(啟10:6)
- 他大聲說:「應當敬畏神,將榮耀歸給他,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!應當敬拜那創造天、地、海和眾水泉源的。」(啟14:7)

 

(以下問題節錄自海外校園出版:聖經難題解答)

Q:聖經對天地的起源有何啟示?
A: 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:“起初神創造天地”。起初,就是時間的開始;神,這個字希伯來文是Elohim,意謂大能者。所以,時間是為有限的人預備的,而不是為這位能力極大超時間的創造者預備的。在一個時間的開始,這位大能者創造了天地:空間(天)和這個物質世界(地)。

Q:聖經中有關創造的啟示,經常受到進化論學者的攻擊,那進化論的基本假設是什麼?
A: 進化論有很多種。一般來說,進化論學者認為宇宙的來源是大爆炸。之後,經過千千萬萬年,就變成了各種的星球。星球又經過大爆炸,就有各種物質出現。生命在幾十億年前(數位各家盡有不同)只是單細胞動物。這些單細胞動物,經過很多年的時間從海底進化,到陸地上來,再經過不斷演變,有些絕種又有些繼續進化。最著名的大絕種是六千五百萬年前恐龍的大絕種。之後,哺乳類動物就開始進化,最後變成了人類。進化論的重點,是機運性的碰來碰去,好像玩彈珠一樣。讓機會、運氣斷定生物的存留進化,或是被淘汰絕種。生命的產生是不知道理由,總是不斷地進化,從一種變成另外一種。進化論學者認為各種生物都是從同一個單細胞演變、分裂出來的。聖經的教導,是生物都各從其類,一類不會變成另一類。如隨著人的不同喜好,加以配種而產生各有特色的狗,仍都是同一個狗類。

Q:進化論與聖經創造論的基本衝突是什麼?
A: 進化論的基本模型,是物質的來源非經過創造;而聖經說物質的來源,是由造物者創造的。進化論認為進化仍在進行,物質的複雜性會提高,組織性也相繼增加;但聖經說創造已經完成,並已停止;它們最初都是好的,但續漸接近死亡,所以複雜性會減低。
        進化論相信地球上的變化是古今不變:今天發生的事件與規律,過去也必以一樣的速度發生。聖經卻說地球上曾有劇烈的改變,例如挪亞時代的洪水。進化論相信人是由沒有生命變成;創造論相信生命一定從生命而來,並且各從其類。進化論相信人跟猴有同樣的祖宗,並一直在變化至不同種類;創造論認為各從其類,只有絕種而沒有新類。
       進化論認為因為遺傳基因的突變,有些適合生存的便活得更好,有些不適合生存的便絕種;聖經告訴我們那原本的設計是好的,所以遺傳基因的突變是不好的,會影響生存力,最靠近原來的設計,會最適合生存。
       進化論認為有無數的過渡生物保存在化石之內,化石記錄了無數不完整至完整的進化過程(至今仍未找到人任何確實的化石證據)。聖經告訴我們是各從其類,所以化石保存的應該是完整的,沒有過渡時期,一類與一類之間應該存著一段跨不過的鴻溝。
       談到人的來源,進化論認為人和猿猴有同一個祖宗,所以人是從猿猴變成的。但聖經說一切都有獨特的創造,所以人有人的尊嚴,有人的價值。
       進化論認為因為進化需要很長的時間,所以地球的年齡應該是幾萬萬年的時間。但聖經沒有這樣的限制,一切在乎創造者的能力。

Q:進化論的預測實在不是科學的事實,為什麼?
A: 進化論相信地球的年齡必須是非常長久的。他們的理據在於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過一次的進化,所以進化一定是很慢,慢到看不見;而進化所需要的時間也因此被認為很久、很長。若果現在沒有人看見過有進化,那麼怎麼說以前有呢?進化論引述的進化過程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。進化論的意見是進化很慢,需要很長時間;但是可不可能有第二個意見呢?可不可能根本就沒有進化,所以從來沒有人見過呢?

Q:事實與意見有何區別?聖經與科學理論衝突時,該相信何者?
A: 事實是真相,是實際發生,是確實看到的。意見則是基於假設,是人對事物的看法、觀點與解釋。意見可能不一定是真相、或不一定是實際發生的,也不一定是確實看到的。聖經是神的話,是真理,是事實。不管人願不願相信,或尚未被科學理論證實,真理依舊是真理,是不會因時間而改變的。

Q:神用多久時間來創造天地?神創造的時間與科學家用化石生物的演變所得到的時間,相去極遠,應信何者?
A: 這是科學無法證實的問題。根據聖經的啟示,我們相信神當時是用六日來創造天地。
基督教的學術圈子裡,對創世記第一章有數種分歧的解釋。主要分成兩大派:拒絕進化論,或有限度接受進化論對萬物起源的解釋。其影響直接導致如下數種對六日創造的解釋:
       1. 六日是指六個自然日(二十四小時之日,地球繞太陽一周的時間)。許多拒絕進化論者採此觀點。主要的理由是因為他們相信聖經是完全無誤的,而且採用字義解經的原則。持守此立場的人深信神高超的能力,而且神有能力創造成熟的被造物與人類(實際年齡)。地質學與進化觀點所測量出來的時間(測量年齡)並不能反映出亞當與夏娃的被造,以及當時的生態被造的時間(實際年齡)。
       2. 六日是指六個極長的日(日象徵極長的時間,千年如一日)。許多基督徒科學從事者相信此觀點(一日可以是一萬萬年,一億萬年,或是……),因為如此就縮短了聖經與學術的爭辯。
       3. 六日是指六個文意的分段(“日”的長短不定也不需堅持)。
       4. 六日是指六個自然日,但創世記記載的這六日是神的“再創造”,因為創世記一1與一2 中間有一個極大的時間間隙。
       這四種相互衝突的觀點,以第一種,也就是六個自然日(24小時之日)最合理。這樣的觀點也最合乎解經的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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