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敬虔的榜樣嗎?
一個處於中年期的父親的學習與調整
我是個中年人,是三個孩子的父親。有人說,中年就是你已經閱人無數,以致每個你所遇到的人都會讓你想起另外一個你認識的人。Daniel Levinson的名著The Season of a Man’s Life,說到一個人在三十歲將近四十歲之時是穩定期,而四十歲出頭則進入中年的轉變期。在這個年齡中,如夢似幻的年少時期已經過去,而艱困的老年期則尚未來臨。然而,年歲的增長並不保證人格的成熟,這段危機時期仍有帶來幻滅與毒恨的危險。這個年齡的人對安全感特別地重視,男性對事業特別看重,時常會因此造成家庭的問題。這時兒女大半已進入青少年時期,通常是一段較難管教的時期。若較晚生子,到了此中年時期,還需要照顧年幼的小孩,則會覺得在體力上的負荷沉重。
中年壓力鍋
這段時期的最後幾年,經常被指為「危險年齡」或是「第二度的壓力風暴期」。在這段時期中,生理上的活力開始逐漸地走下坡,因此每一個人都必須考慮調整人生哲學,對人生採取比較隨和的態度,以避免陷入混亂的情緒狀況當中。由於這個時期的價值觀、興趣、觀念都已定型,因此難免較為固執。
Levinson指出,四十歲出頭的「中年期轉變」常使得中年人恰好與中年危機碰個正著,迫使他對過去作檢討,並且為似乎還不清楚的未來作準備。中年人發展期中也會遇到許多新的挑戰,例如:我們可能要學習更進一步的職業技能、甚或轉業等。
這中年時期的壓力也包括了要面對父母年老的照應、調整與配偶的關係、面對生理上的改變、維持經濟狀況的穩固,以及個人在生活中要找尋新的興趣、也要讓自己不要成為老朽。而且重新建立一個實際的人生觀,以面對當前的轉變,也是刻不容緩的事。
根據許多人的觀察,似乎也是我自己的體驗,處於中年危機期間最滿意同時也是最痛苦的就是關於孩子的問題。成材的孩子使父母心裡快樂且滿足,而背逆的孩子則使父母心裡傷痛。更糟的是,若夫妻關係亮起紅燈、爆出問題,就算四十而不惑的大男人,也會有感情不堪一擊的脆弱現象。
很多人都知道教養兒女是父母的天職,我們這些處於中年的基督徒男人也清楚知道,所以中年時期應該是自我反省的時候了。我願按照聖經的原則和教訓來教養孩子,但我是不是有以身作則的榜樣?過去的年日,我的教導有何果效?我在孩子的心中有何影響力?我花多少時間與孩子在一起?
學習與調整
一個男人要到了中年似乎才真正的開竅,心裡的深處渴求擁有一個叫他內心真感滿足的家庭。學位、地位、工作的成就、與名聲,都不能滿足他需要家庭溫暖的渴求。這也就是為什麼夫妻關係是否真誠、兒女是否健康成長、家庭是否溫暖,成為影響他的感情的最主要因素。
中年男人不僅在心態上要有準備,更要預備時間,多花時間與孩子在一起,並要努力學習,有好的行為,成為孩子面對各樣事情的典範。也讓孩子在與父親共同相處的時間中建立美好的回憶。
我自己是第一代的基督徒,和我們當中很多弟兄姊妹一樣,雖然我的父母親為人不錯、也盡力扮演為人父母的角色,但因為他們沒有信主,所以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缺乏敬虔愛主的榜樣。這情形下,不論我們是工程師、是成功的商人、是打工的、是著作等身的教授,是日理萬機的大老闆、是全心全時間敬虔事奉神的牧師,我們都仍有很多需要自己去學習、摸索之處。
從哪裡學?
從哪裡學習呢?我建議:一、從聖經學原則。且抓緊原則,持定神的心意與命令。二、從前輩學榜樣。請教並觀察過來的人的方法。請求長者成為我們的「師傅」,也願長輩們以愛心多花時間與晚輩分享自己的經驗。三、從專家學方法。不肯學習的人是個驕傲的人,很多時候我就是這樣的人。以為家庭是妻子與母親的責任,自己的工作太忙,應要多讀學術新知,那有時間來思想「如何教養兒女」、「如何討妻子的歡喜」……這些問題。其實有很多好書、好的講座都可以幫助我們學習到很多的原則與實際可應用的方法。我們要謙卑地不斷學習,越是自己懼怕,或越是沒有經驗,更是要多學習。
而學習動機的根本原動力,是自己是否有謙卑的心,承認別人比自己強。承認學有專精、恩賜各有不同。甚至也要承認孩子的確是青出於藍,承認妻子比自己有更多的恩賜、更敬虔。打從心裡尊重妻子與兒女。
如何教養兒女?
我們知道教養兒女是神所託付的責任。父母若生而不養、養而不教,不僅虧負兒女,更是虧欠神。教導兒女是父母親共同的義務,父親應該要請求母親一同協助,但父親而不是母親必須為所有的事情負責,這是聖經的原則。
父母親如何積極地﹙申6:7﹚、適當地﹙弗6:4﹚、適時地﹙箴19:18﹚按著神所定的原則和目標來教養呢?試從以下幾方面來思想:
(一)照顧兒女身心靈的需要 (多2:4;提前5:8)。在兒女未成年前,父母有義務和責任供應他們生活上一切的需要,使他們在父母的關愛、保護下不至受傷害,心中有安全感,這需要不僅僅是身體、物質上的,也更是心靈、情感和靈性的。耶穌的父母給了我們很好的例子,我們看見耶穌從小在心智、體能、靈性與人際關係各方面都有健全的發展﹙路2:52﹚。
「身」:從照顧兒女,到教導兒女如何照顧自己。以生活有節制的榜樣來示範。也注意看電視、娛樂等細節問題。「心」:與人相處是否表裡一致,對妻子的態度是溫暖或冷酷。「靈」:參與教會的態度、對屬靈的事情的態度,有無正常的個人靈修、有無帶領孩子靈修。
(二)教訓、管教兒女﹙申6:4-9;箴19:18; 23:13; 29:17;來 12:7﹚。從小教導孩子明白、尊重神的話,使他們的思想、言行、態度都能反映和彰顯出聖經所教導的基督徒的生活方式。父母要忠心地、殷勤地利用各樣的機會、各種的環境、適宜的時間把聖經的教訓傳遞給他們。若兒女在思想上有偏差、言行有錯誤,也必須予以及時的糾正和管教,不可放縱、溺愛。訓練他們能分辨是非,為自己的言行和決定負責,知道凡事都有後果,神必要查看。管教的目的不僅是消極地指出錯誤給予責罰,更要積極地教導正確的真理,使之遵行。
(三)為兒女禱告、勉勵兒女依靠神(可5:23;約4:46-49;創17:18;創48:15;來11:20)。父母用膝蓋把兒女交託在神的手中是最明智和穩妥的方法,因為只有神與我們同工、參與教養的工作,才有成功的可能(亞4:6)。父母需要藉著禱告尋求智慧、愛心,並靠著從上頭來的能力將教養之責貫徹始終。父母對兒女的影響是非常直接的,父母若敬畏神、走在神的道路中,兒女就蒙福;父母若背逆神,兒女就會受牽連。
教導屬靈的事是從家庭開始,不能將責任完全推卸給教會或主日學老師。父母是最具影響力的老師,家庭也是最自然、方便的場所,不論坐下、行走、躺臥、起來都可就地、因時施教﹙申6:6-8﹚。
(四)引領兒女認識神、紀念神的作為(太 19:13,14;申 4:9; 11:19;賽38:19;詩 78:4,6,7)。基督徒父母在教養上的首要之務是引領兒女認識神,幫助他們認罪、悔改、接受耶穌作個人的救主,並且瞭解神的話,一生行在神的旨意之中。救恩是個人的,父母雖不能傳承給兒女,但從小要向他們講論神的事、見證神的作為、分享屬靈的經歷,預備他們的心田成為好土,好讓救恩的種子有一天能開花結實。
(五)訓練兒女事奉、順服神(提前3:4,12;箴22:6;弗6:4;申32:46;書24:15;代上28:9)。父母對神的順服和委身、與神維持親密、活潑的關係、遵守剛強為神做工的吩咐、以及對真理的認知和生活實踐的配合都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兒女。
榜樣!榜樣!榜樣!
以身作則的榜樣是最重要的,父母是神用來對兒女傳承思想、精神的橋樑。父母表裡一致的生活,能吸引兒女羨慕在主裡的生命,行事為人有遵循的標準。父母彼此互信、互愛、互重的美好關係給予兒女心理上的安全感,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。
以上這些該做的事,其實我們大都已知道。但當我們自省自己是否成為孩子的敬虔榜樣時,我們當提醒自己:知道並不表示有決心去做;有決心去做並不表示孩子就可以感受到。孩子必須要看到行動才會有感受。榜樣出自於知識、信念、與行動三者的配合,並且是從內心深處自然而發出的。(呂鴻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