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西阿書中的「認識神」
以色列人是耶和華神所特別揀選的民族,在他們的歷史中,從先祖亞伯拉罕開始,到子孫以撒、雅各,以及以色列的十二支派,還有偉大的領袖摩西、和著名的君王掃羅、大衛、所羅門,…等,都明顯地彰顯出神的同在和帶領。他們歷世歷代親眼看見神的作為、親身體驗神的帶領。他們對神有這麼多的經歷,但以色列的後代,包括整個以色列家族,和所建立強盛的國家卻完全背逆神,以致在他們的歷史中不斷遭受神嚴厲的懲罰與管教。這是令人覺得非常遺憾的!我覺得關鍵是出在對神的認識上。
「認識」一詞的現代用法,偏重在頭腦知識的認知。曾經看見好些信徒,信主多年,但靈性一直只停留在宣稱「耶穌是我個人的救主」的地步,對主的認識只是理智上的認同,一旦信了主,受了洗,大事已經辦完,就安安穩穩地等著上天堂。雖說認識神,但生活與信仰脫節,隨波逐流,甚或行為舉止背神而行。
一個人對神認識的程度,可以從他的人生觀、價值觀與個人生活中的取捨反映出來。有人因為一時的困難或需要得到滿足,而信了主,但事過境遷之後,生活仍是以自我為中心,講求個人的滿足,再加上世俗價值觀的洪流衝擊,這些撒在淺土石頭地上和荊棘裡的種子,不僅無法生長結實,很快地就枯乾死去了。
最近我研讀舊約的何西阿書,此書中神嚴厲地聲討以色列人背道的罪。選民雖蒙神的特別帶領與同在,但卻背逆神。神說:「你們不認識我」。「以色列人哪,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。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,因這地上無誠實,無良善,無人認識神」(何4:1)。「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歸向神,因有淫心在他們裡面,他們也不認識耶和華」(何5:4)。
難道蒙神揀選,與神有如此經歷的選民以色列人不「認識」神嗎?到底「認識」是什麼意思?我可以說我是個認識神的人麼?
雖然在過去的歷史中與神有約,神也早已賜給他們可以遵行的律法,但當時的以色列家卻選擇背逆神,轉而去服事外邦與偶像。國中祭司不傳講律法,造成百姓不知如何遵守神的誡命。「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。你棄掉知識,我也必棄掉你,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;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,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」(何4:6)。神賜給他們藉以認識神的知識(也就是神的律法),但他們卻不遵從,因此他們雖然有「知識」,卻不能得著知識、不能認識神。更令人痛心的是,祭司非但不能帶領百姓認識神,連自己也棄掉神的知識。祭司不認識神、不聽從神,百姓更是如此。因此雖然神早已與祂的選民以色列家族立了約,但他們的背逆使他們不能認識神,他們的背逆破壞了他們與神的關係。
我查考希伯來文,發現「認識」這個字的涵義深厚。這個字的希伯來文字根דָּעָה (yada),在舊約中共出現947次,現代的譯本(中英文)大部分譯成「認識」,共七百五十次,其餘的二百次分別翻譯為「認定、得知、區分、瞭解、察覺、明白、承認、相識、尊重、宣告、鑒察、知識」。較特別的用法有二處:一是創世記4:1,中譯「同房」,希伯來原文用的是「yada」;另一是路加福音1:34,瑪利亞說:「我沒有出嫁」,希臘文直譯是「我沒有認識(γινώσκω) 男人」,表示「認識」包含著一種極親密的關係。
「認識」一詞在舊約中的用法,遠超過只是理智的認知,它蘊含著心思、意念、情感層面的交流。此字所連接的個體,如:神與人之間,人與人之間,其關係超越過表面的認識,而是彼此間有進一層的關係與經驗上有相當的體認。所以「認識」神不只是膚淺地「知道」神的存在。「認識神」是承認祂、尊重祂,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,就如何西阿書中神對以色列家的呼喚;「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,以仁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你歸我,也以誠實聘你歸我,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」(何2:19,20),祂要與以色列家有像夫妻般親密的關係。「認識神」也是遵從神對人的命令、要求與心意。
「認識神」的反意是「不認識神」。聖經中「不認識神」的涵義不是說不知道神的存在,而是說人在意志、情感、行動上背逆神,不遵從神的命令。不認識神的人是明明知道神的存在,卻是將背轉向神的人。先知何西阿雖然已經為北國以色列敲出警鐘,但以色列家不肯悔改。不久之後,耶利米先知也為南國猶大哀悼:「他們在國中增長勢力,不是為行誠實,乃是惡上加惡,並不認識我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你們各人當謹防鄰舍,不可信靠弟兄;因為弟兄盡行欺騙,鄰舍都往來讒謗人。他們各人欺哄鄰舍,不說真話;他們教舌頭學習說謊,勞勞碌碌地作孽。你的住處在詭詐的人中,他們因行詭詐,不肯認識我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」(耶9:3-6)。神所揀選,為要向列邦作見證的以色列民,竟然淪落到內部如此敗壞的光景,都是因為他們不肯遵從愛他們的神。
對已經知道真神存在和曾經歷過神的人來說,「不認識神」並不是看不見神的同在,或對神有懷疑,更不是信心不足;乃是背道,是在意志、情感、與行動各方面都走在與神心意相反的方向,明知而故犯,或是使用私心,尋找藉口搪塞個人違背神的行為。那些不肯跟從神,不與神走在同一個方向,知道而不願遵行神律法的人,都是不認識神的人。
為了建立神、人之間如此親密的關係,永生神主動地向人啟示,使人能認識祂,人只有靠著這個恩典,歸向神;在人不知是否可以信守承諾之時就與人立約。從立約的關係中,神向人表達出祂信實的應許與承諾,同時也向人提出嚴重的警告與要求:「看哪!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。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,就必蒙福;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,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,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,就必受禍」(申11:26-28)。從與人所立的約中,我們看見信實的神,要求人向祂忠誠,委身和順從。
「認識」一詞所表達的:約與律法的層面是建立在神與人的契約上;關係與情感的層面是建立如夫妻般的親密、忠實。何西阿書的中心意旨就是以男女關係的淫亂(adultery)來比照悖離真神的偶像崇拜(idolatry),指出神願意與人建立親密的關係。夫妻間的忠誠關係不允許有第三者的介入,當婚姻的誓言被任何一方故意毀壞之時,另一方的痛苦、悲傷真是如同一片片的鋒利刀片不停地刺劃在心靈深處。同樣地,當神的子民—基督徒以別神代替耶和華,放縱情慾而跟從偶像、不尊重神的時候,神的心也是極其地悲傷難過。
「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,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。在我以外,你不可認識別神;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」(何13:4)。聖經中一再地力勸信主的人要遵守婚姻的承諾,不可離棄配偶。同時也嚴厲地禁止信徒與偶像有任何的關係。不忠與拜偶像都是背棄原有的約定,都是不忠誠、不信實。難怪,神明言祂是忌邪(忌妒)的神,祂恨惡偶像,祂也恨惡離婚。要「認識」神就要離開偶像,離開不忠誠的行為,承認神的信實。現代的社會中,擺在家中,用木頭雕刻的偶像已較少見,但不表示偶像沒有了,名利的追求、自我的實現、舒適的生活、…已經變成現代人的偶像了。
「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,他必指引你的路」(箴3:6)。這一節熟悉的經文,適當地將「認識」詮釋成「認定」。從內在的層面來說,認識是理智、心態與情感的接觸,而「認識」的實際表現則是「尊重,承認、認定、宣告」的行動。所以,認識神的人,應該在生活的各方面實踐出神看為對的事。
所羅門王的父親是與神同行的大衛,在父親的榜樣之下,成長於以色列國勢強盛之時,所羅門應該知道且認識耶和華。然而,他的父親大衛年老的時候特別吩咐他要「承認」,要「認定」耶和華。「我兒所羅門哪,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,誠心樂意地事奉他。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,知道一切心思意念。你若尋求他,他必使你尋見;你若離棄他,他必永遠丟棄你!」(代上28:9)
認識神的人,會從他與神的親密關係中,自發地生出一個誠心樂意的心態,這個心態鼓勵人在實際行動上事奉神。並且有一個樂意的心時時尋求神的面,與神親近。
在今天這個世俗化、富裕的北美社會。表面上的認識神很容易,但是在行動上認定神的主權卻是一件極富挑戰的事。如何在生活中行出神看為對的事、在個人生命與生活的各層面中認定神的主權呢?
(一) 擺脫以工作成就或活動來認定神的心態,將身心靈完全歸給神。「我喜愛良善,不喜愛祭祀;喜愛認識神,勝於燔祭」(何6:6)!基督徒忙著聚會,忙著獲取工作的成就、世上的榮譽,想要藉此增添神的光采。其實是本末倒置,在良善與認識神的事上,總覺得空虛。我們可以為量子力學花上十年光陰、可以殫思竭慮分析股票的趨勢,卻說看不懂聖經;可以為一部電影、一場球賽熬夜,但找不出十分鐘讀經。這是喜愛良善、喜愛認識神的表現嗎?
(二) 擺脫以個人的偏好或屬世的價值觀來認定神的生活模式,以神的準則來認定神、肯定自己。「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歸向神,因有淫心在他們裡面,他們也不認識耶和華」(何5:4)。現代思潮與文化的影響力是一股很難抗拒的暗流,不斷地衝擊著個人。現代的文化,包含太多反神的作風,而這個文化勢力,已經將許多基督徒衝得圓滑、善變,失去標準。人心被講求放縱自我、追求享樂的傳播媒體麻醉成「淫心」,離神太遠了!
今年有一本非常暢銷的小說(Da Vinci Code),預備於年底在北京與台北發行中文版,同時也準備拍成電影。其內容取材於許多有關耶穌與抹大拉的馬利亞之間的「新發現」。其中充滿自說自唱的論調,和對事實的曲解。作者特意加上一大堆迎合現代新女性主義胃口的說詞,真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後現代小說。可怕的是其反基督的謬論,把許多根基淺薄的基督徒攪得頭昏腦脹,又為不認識聖經的非信徒戴上一副破裂的有色眼鏡,阻攔人尋求神。
這本小說的作者在一次訪問中被問及:「你是基督徒嗎?」他回答:「我是,但我不是那種必須相信聖經、必須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基督徒」。說是「基督徒」,事實上根本就是不信的、不認識神的,連與神「相識」都談不上。太多現代人以個人的偏好與解釋,來選取個人願意接受的「信仰」。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心。你可以坦誠地以神的準則來認定神、肯定自己嗎?在逆境與挫折中,你寧可在神的真理中肯定自我,或是自憐地為自己貼上世界所提供的慰藉膏藥?一個人若認定神,他會在順境中求神保守、在逆境中求神憐憫。認定神的人,必定是彰顯神而不是彰顯自我。
「認識」一詞不是一個靜態的動詞,它富有持續、動態的涵義。選民接受神的約、人信靠主耶穌,只是表明了基本關係的開始,還要進一步本著這個基本的關係持續地、漸進地與神建立更深的關係。因為「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,竭力追求認識他。他出現確如晨光;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,像滋潤田地的春雨」(何6:3)。